基本释义
揭发别人的罪状:弹~。
详细释义
〈动〉 (形声。从力,亥声。本义:审理,判决) 同本义 劾,法有辜也。——《说文》上其鞫劾文辞。——《书·吕刑》传 疏:“汉世问罪谓之鞫,断狱谓之劾。” 又如:劾死(判决死罪);劾治(审理治罪);劾按(审理核实罪状);劾捕(审查其罪,加以逮捕);劾验(审理查验) 检举揭发罪状 劾大不敬。——《汉书·李广苏建传》遣其劾帅。——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齐康所劾。——《明史》戴凤翔劾 瑞。弹劾不避权贵。——《金史·雷渊传》 又如:弹劾;劾状(弹劾,举发罪状);劾奏(检举或弹劾其罪状)〈名〉 检举揭发的文书 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后汉书》 另见 k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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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
参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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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examine into, impeach, cha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