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昆山反杀案”引起了社会舆论极大的关注,而案件的最终判决,“属于正当防卫,无罪不起诉”,也惹得民众一度鼓掌称赞。
然而,我记得,当事件刚被报道出的那一天,社交平台上一众律师身份的博主明明都不约而同的写了上千字的分析,支持“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可这种声音似乎渐渐的淹没在了社会主流舆论引导的滚滚洪浪之中,无人问津。
媒体报道,有证据表明,那位受害人曾参与了黑恶势力的活动。新闻一出,舆情哗然,纷纷开始唾骂受害人不堪的过往,而事件却鲜有人关注。甚至有人说,这是“英雄惩除恶霸”的大好事。至此,大家的关注焦点不再是谁对谁错,而是好奇的深层剥开受害人的过往不堪言,去探讨“黑恶势力”的嚣张拨扈。
如果有人看过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应该能清楚的看见当时的追砍情形,防卫夺刀后,是否有过激反应?事件的判定是不是应该从案发视频中去寻找?而不该经历二手资料,从新闻中看热闹,消费受害人的过往来满足好奇心吧?然而,社会舆情究竟如何,一目了然。社评如何言语?是谁引导了民众的愤怒?激愤难当,诚然可怕。
情绪,当人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时,是否对错已无可辩驳。当人们任由自己发泄情绪时,法理缘由都不再显得重要。于情,我同情电瓶车男子的遭遇,悲伤默哀,于理,我也说不出什么能够完美解决事情的方法,甚至不敢言在那种情况下能比他更好处理,比他坚强勇敢,但于法,我只能冷漠的站在第三方角度上冷酷冷血去看待这场悲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常常被引用,大家都认可,但真当事情出现时,到底有多少人是冷静的?法律之所以为人们所崇尚,是因为法典无情,不用顾忌所谓人物身份,权势地位,所以也更不该顾忌所谓阶级背景,过去将来,不是吗?
冷酷无情,是法律的真面目。无论喜欢与否,那才叫法律。尊重判决结果,亦尊重司法程序,法律秩序。只是希望,民情社评,不被利用与不当引导。法律,是那尊被蒙上双眼,捂住双耳,手持利剑与法典的女神塑像。她,不听不闻,只依靠事实说话,只依靠法典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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