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接触过曹文轩的作品,所以拿到这本书时,便带着一种挑剔的目光翻开了它,《草房子》看起来是一部很平庸的书,这只是我的第一感觉。
那天,在我一口气读了一整章之后,我发现我竟然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就像一个真实的世界展现在我的眼前,而我仿佛就活在这个世界里。直到重读后,我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那是因为这本书写的太贴近生活了,那种感觉也可以形容为“质朴”。一看就是真情实感,这让我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而主人公的悲欢离合,也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一读这本书,我就什么都忘了,那种真切的感觉,总是令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里,这时别人说话,甚至呐喊,我都听不见了……
主人公桑桑天真浪漫,但却性格古怪,总是做一些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怪事。比如那次,他把蚊帐剪了,做成渔网捕了好多小鱼小虾,结果差点没被妈妈打。那种天真童趣,让他成为了我心目中最偏爱的那个人物。
不过最让我感到疑惑和好奇的那个人不是桑桑,而是杜小康。他让我感到既敬佩又厌恶。敬佩,是因为他总是做些了不起的好事,例如班上那次缺镰刀割麦子,他带去了好多,于是就解决了这个难题,而且他学习也很棒。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杜小康在家境破落之后,所表现出的那种异乎寻常的毅力,或许优秀对他来讲,已经深入骨髓了吧。而让我不喜欢的是他那种无所谓、淡漠的性格。不能完全说那是趾高气昂,因为趾高气昂的人是会在乎别人的眼光的。也许,用目中无人更合适些。还是比如那次,没有镰刀的同学们看到杜小康拿来的镰刀后,很感激地看着他,而杜小康,无所谓,仿佛没看见似的,没有任何表示。要是我的话,怎么也会高兴地微笑一下,助人为乐的快乐一定会在我脸上表现出来一部分,就算不表现,心里也一定美滋滋的。而他,是真正的无所谓。我想,是他的无视别人让我产生了反感吧。
最让我感动的人是秦大奶奶。但写秦大奶奶的那一章,我只是最初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读过。《草房子》里所有我喜欢的章节,我都会一遍遍地读,但唯独这一章,我再也不读了。因为每当我看到或是想到描写秦大奶奶的这章时,我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悲伤。秦大奶奶和丈夫用汗水、泪水和鲜血换了这片美丽肥沃的土地,他们将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全部献给了这片土地。奶奶与学校之间的土地争夺最终平息了,奶奶喜欢上了油麻地小学,喜欢那里的孩子。而最终,秦大奶奶为了去捡捞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落水牺牲。真是一波未落,一波又起。
要说的实在太多了,对这本书的喜欢更是不可言说,如果想自己体会一下,那就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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