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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辙》有感

作者:张博宇 2013-01-06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些书,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狼辙》,这本书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这本书上演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在内蒙古的所见所闻。本书共五章,分别为:狼辙、美丽世界的孤儿、琴姆且、狐狗、驯鹿之国。狼辙上演了生物界最基本的竞争:一只年老还瘸了后腿的老狼,在没有任何食物的冬日,独自攻击性情暴烈的蒙古马,屡次成功,以自己的智慧获得了食物;美丽世界的孤儿写了母鹿被杀,刚生下来的小驯鹿成了孤儿,当其他小驯鹿吸允母亲的乳汁时,他却只能远远地看着,在鄂温克营地里,小鹿并未被抛弃;琴姆且讲的是一头被送到鄂温克营地的蒙古牧羊犬,他勇猛地驱逐入侵营地的熊,多次保护自己的主人,在暂时被寄养在小镇的日子里,他获得了真正的名字——大黑。在一个大雪的晚上,他挣脱了铁链,自此音信全无;狐狗写了一直既像狐狸又像狗的动物,性格奇怪,时而乖巧,时而可怕;驯鹿之国写了驯鹿以及狼的故事……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虽然是动物,但是他们也有感情。特别是他们与人类的和睦很让我很感动,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现在有很多野生动物都濒临灭绝,但是那些猎人为了使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残忍地猎杀它们,来换取带有血腥的钱财。这种人是自私的、是凶残的,不惜动物的生命来换取自己暂时的幸福。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爱护动物并且保护他们,他们也是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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