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的你,如何保障自己的消费合法权益! 生活中,一些从事服务性行业、商业的人,往往在服务商品中弄虚作假。也许你会说:那我们是会检验出来的。可是,你们始终也难道不是无对证吗?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何想方设法的进行欺骗呢? 难道是因为他们只知道一味的不折手段地赚取钱财吗?或是他们已极其厌恶、憎恨生活及人们而进行行凶的吗?一些人都这么认为—难道真的是这样吗?如果你也是像这样疑惑不解的话,那你决非智者。难道他们不知道国家法律的规章和制度吗?难道他们心里不感到恐惧吗?也许你会说,我又不是他们,我怎么知道呢?其实不然。只要我们善于观察,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智者。在我看来,他们是知道法律的制约的,他们之所以此的作假,是因为他们因自己的身份卑微被荣华利禄蒙蔽了双眼,迷失了他们自己善良天真无暇的本性。接着,一波接一波,他们会觉得反正都有过第一次了,何必再束缚自己呢?下一步,他们便会渐渐地走向极端而不能自拔。当然相对富有的人们也还不是一样?他们也难道不是利欲熏心、穷奢极欲吗? 对此我对这样的你发出警告,不要在如此的腐化堕堕下去了!你们这样,也都无非是害人害己罢了。但在我,你们应当勇敢进取的面对生活,你们应当不遗余力的热爱生活,你们应当足够超脱的亲近生活。如此聪慧的你,为何想方设法呢?你,认为呢! 也许,多说也无意吧!又有多少人能知晓呢?又有多少人能改回呢?所以,这种警示人们的方法,可能行不通罢。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嘛!古人说的好啊“为人处世要在无疑处有疑”。如初说来,为了自己的消费和合法权利受到保证,我们应该进行交易的时候处处小心。也许你又会说了:你不是说过吗?他们是知法懂法的,你改悔吧。不,不,我绝不反悔!我会至始至终坚持我的理念——我们应该防患未然。那些买卖主往往是诡计多端的进行诈骗的。这是我所摘录的一段材料: 一天,好学的小吴放学后去书店买书。到书店门口时,小吴便看到一行醒目的大字:大甩卖,3折优惠。小吴心里高兴地想“这么便宜,我就多买几本吧。”买完书后,小吴便高兴的翻着书,发现里面有很多错别字。于是,小吴便生气地回到书店,说:“这本书是假的,我要退掉”。只见老板沾沾自喜地说道:“购书凭证呢?我可没有卖书给你。” 生活中像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看完上段材料,你还这么认为吗?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消费合法权益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学习如何保证自己的消费合法权益吧! 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当人们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时,便成为了一名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知识,消费者具有:安全保证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维护尊严权等权利。那么,当我们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如果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视具体情形给以解决的办法。消费时:(一)如果发生消费争议,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来保证消费权益;(二)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有某种协议的,可以更具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有些严重的、造成重大伤害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么看来,其实,维护好我们的消费合法权益是很简单的——正确应用法律武器,提高消费者权利意识。你,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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