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写序,我都是很开心,因为我又换了一个新的随笔本。新的开始,但并不结束。
还记得小学一年级,我并不会写作文。妈妈买了一本训练写作的书,一开始只让写一句话,可我连一句话也写不出来。后来字数要求一多,反而好写了许多。这本书早已不知被我扔去哪个角落去了,我也不记得上面都有些什么。我只记得自己曾为了它而伤透了脑筋。
自打学会写作,我便立志要写好每一篇文章。我不希望自己所写下的文字是敷衍了事,我只希望写下真实的自我,多年后再看,依旧回味无穷。我不敢说现在我做到了,但至少从前的我做到了。
小学写的日记大多没了印象,只有那一篇,我记忆犹新。那天我的作业只剩下日记,所以我准备大干一场,那一天老师根据课本上的作业布置下的作文。写洛杉矶地震时儿子的所想所为。爸爸为救儿子几夜不合眼,令人感动。我便一直写,一直写。那天晚上妈妈出去了,所以我一个人在家(小时候爸爸常去外地学习)。其实我很怕黑,但那个儿子让我忘记了黑暗。我将自己想象成那个男孩,在无尽的黑暗中不断给自己信念。因为日记本很小,一页字数少,所以我写了许多页,从八点多写到十一点才完工。苦战了大约三小时,一篇七千多字的日记完成了,这是我小学有史以来写的最长的日记,在妈妈回来后我告诉她这个消息,妈妈也十分开心!
我享受写作,它带给了我太多乐趣。那些门外汉并不懂,写作是一种享受,写出好文章更是一种能力。如果说我真的拥有这样的能力,那么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
生活平淡似水,可笔下的世界不然。我常觉得我手中的这支笔就中的着彼就能写出我所想的,奇妙极了!我是幸福的,因为原来的时代不如现在,能以我手写我心,真真是我莫大的幸运。人们常说写文的人都有一双慧眼,可是我不能保证近视的依旧是慧眼。但我会用心去写,写下我所看到的瞬间,练成一手慧字也不错呀!
在封面上写下初四三班时,我是手抖的。我好怀念曾经无忧无虑的自己,可是人还是不愿长大,却又被迫长大。有时心里很矛盾的,我不想长大,但又急切长大!连我自己都奇怪了,我倒底长大了没有?年纪是真的十四了,可人真的十四了吗?当我说自己十四岁时,连熟人都诧异我长大了。其实,是在诧异我看着与年龄不符吧?可是,有些与我同龄的人看上去更不符,看上去十七岁也有了。所以我宁愿前者不符。可能,与我不愿长大有关吧!
写文章没什么大技巧,多练,应是如此。
书一序,自始终。期待无法预知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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