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我读了由曹文轩所作的非常著名的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给了我非常大的感悟。
在这么多小说中,我觉得只有能打动人心的小说才是成功的小说。
小说前半部分讲了桑桑作为桑乔校长的儿子,在油麻地小学读六年书,遇到了秃鹤、细马人物。在曹文轩笔下,每个人与物都是很鲜活。而后半部分写了根鸟可怕、让人心动的历程。
秃鹤有着生理上的缺陷,这使他在别人眼中成了笑柄,然而,为了加以报复,他让油麻地小学和桑乔校长失去了荣誉。这种感觉我非常能理解,毕竟,能承受别人对自己长久以来的欺凌的人非常少。
然而,让我难忘的是细马只是个孩子啊!可这么小就承担起照顾妈妈和家庭的重任,他还不是妈妈的亲生孩子,更何况这个妈妈以前还对他不满。
文章把一切人、物写的清楚、活灵活现,总让我忍不住想象故事里发生的情景。让我觉得这一刻就发生在我眼前。
这本小说也给我写作上有了很大的帮助:作文一定要有美感,否则会显得枯枝乏味。其次,要多用好词好句,多些细节描写,如果像画画一样画整体,字数是远远不够的!写作,要细心打造人物的内心。而难点是要让读者和你产生共鸣。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可以看见每个人物的经历都让我们心痛、纠结。可以说,他们让我明白我现在的生活真幸福。
所以这本小说让我深受喜爱,感想特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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