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不过是从稚嫩变得成熟,被人喜欢过也喜欢过人。
相比于被喜欢的那几年,喜欢的那几年更让我记忆深刻。
我至今不会忘记,他像太阳一样温暖了我的青春,让我的高中有色彩。
高一那年,我在台下看见了台上唱歌的他,从此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一直都很胆小懦弱的我并没有被爱鼓动,勇气的去与他认识。
两年一晃就过去了,我还是那个远远的看见他就会笑成傻子,等他与我擦肩之后会跟我的朋友说,“瞧,那是我焱哥。”朋友总说我一看到他眼睛里都有光,学校的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他的影子。
这个局面终于被打破,说来也巧,他的好朋友正在追求我的朋友,一来二去我就加上了他的微信。
可惜那时候他就要毕业了,后来我又花了一年的时候和他变熟。终于我从一个人的追随变成了两个人的认识。
我的知他去了我不太感冒的城市之后,没有一点犹豫,我选择去那个城市。最后我犹豫了没有将他在的学校发在志愿前几,那是我的未来我清楚。当我努力来这个城市的同时有太多的人来怀疑我,说这个城市太拥挤,问我当初不是不想来这个城市吗。
来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学期第一个月我就去见了他,算是了心愿,算是和过去告别。
没什么感动自己的,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他,后来他再唱的歌,我听了还是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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