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密集,已陆续召开了9个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月25日,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又听取了县安监局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刘冰县长对全县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排查的问题作了专门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召开这样一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并对前一阶段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大会交办。大会交办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工作落实,通过这种形式促进隐患整改。刚才,潘世奎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会上下发了6个文件,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和当前几项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重要意义
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一个“海因里希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必然包含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也就是300∶29∶1法则。海因里希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了这样一个法则。这一法则完全可以用于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起潜在的隐患。如果对潜在性事故毫无觉察,或者是麻木不仁,结果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纵观近几年发生的重大事故,我看不一定是巧合,2002年“5·30”事故,2006年“3·10”事故,2010年“4·21”事故,每隔4年在境内就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虽然这不是规律,但是通过“海因里希法则”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隐患经过一定的积累之后,就存在着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海因里希法则”侧重于分析已发事故的背后原因,是一种事后法则。与此相反,著名的“墨菲定律”则是事前定律,它的要义是:只要有发生坏事的可能,不管可能性有多小,这个坏事肯定要发生。这不是占星师的巫术,也不是撒旦的诅咒,而是数理统计中的一条科学规律。它有一个公式p(n)=1-(1-p)n,p为概率,n可以理解为事故隐患次数,p(n)为不安全事件,无论概率有多小,当隐患越来越多时,不安全事件就越来越接近1。通过“墨菲定律”分析,只要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果还是麻木不仁,听之任之,还不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注意消除隐患,不迅速堵塞漏洞,必然会酿成事故。
了解“海因里希法则”和“墨菲定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成因的分析,引起大家对隐患排查整改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深刻认识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态势,国务院、省、州各级部门相继召开紧急会议,出台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为此,县委、县政府在5月中旬由县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暴露出了很多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是扭转我县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截至5月27日,今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28人,直接经济损失540万元,占州下达给我县控制指标的100%;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6%,死亡人数上升21.3%,经济损失增加100万元。可以说,全县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是:隐患突出、危机四伏、问题严重。一年的时间还没过一半,全年的指标就用完了,接下来的大半年时间,我们面临的压力和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必须把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确保下半年不再出现死亡事故。
第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4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明确了检查范围是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随后,省州各级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文件精神,也出台了相应的文件。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又相继对全国两起违法生产煤矿重大事故、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清江水布垭“4·21”水上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监管。正是基于以上要求,所以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第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百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两项活动是今年我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县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活动方案,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活动方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陆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希望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两个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方案,认真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是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形式。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形式。隐患多少及其程度,客观反映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以及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排查治理隐患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各个层次的矛盾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要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过程。所以说,抓住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是促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的有效形式。
二、关于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和责任主体
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这项工作,把查找隐患、及时整改隐患作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首要任务来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良好的精神状态、正确的工作方式,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做到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个隐患一个隐患的抓落实。关于工作职责问题,县政府办已以巴政办函〔2010〕38号文行文下发,明确了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这些职责将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写进各部门“三定”方案。另外,城区福利院的行业监管责任由县民政局负责;移民项目的行业监管和三峡库区高切坡治理项目的具体监管责任在县移民局;神农溪片区、经济开发区、水布垭大坝的安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管。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按照第39次县长办公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近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对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针对今天交办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督办通知单》的相关事项,认真研究,专题布置,明确专人,落实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隐患排查整治于6月6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为了落实责任,便于部门和乡镇强化措施,我在这里把几个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再提出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明确。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隐患整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牵头责任人要召开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煤矿重点排查的隐患:边技改边生产,超定员组织生产,通风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没有真正落实以及一些老隐患老存在老不改等。(责任单位为县安监局和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潘世奎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的隐患:非法开采,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依法关闭后死灰复燃等。特别是为了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很多项目施工单位自办采石场,形成了一些管理上的空档,暴露了一些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施工单位,责任人为邓玉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项目业主法人代表)
道路交通重点排查的隐患: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牌设置不够,“三无”车辆、超载车辆、未签订“四方一责”的车辆、私自改装拼装车上路行驶等。(责任单位为县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运管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张友刚、王从林、向继明、侯培军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水上交通重点排查的隐患:农用自用船舶登记、编号、建档不完备等现象,非法码头、非法养鱼的整治,水上船舶的安全监管、客渡船手续不齐、船舶非法载车载客载人、渡口管理等问题。特别提醒交通部门、港行海事部门和宜昌海事处,要加强对宜巴高速公路神农溪特大桥处渡船的安全监管,若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物资运输的要求,要立即停止其运营,限期撤离水域。(责任单位为县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宜昌海事处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王从林、陈泽新、张友刚、蔡忠炳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学校安全重点排查的隐患:学校危房,校园围墙不完善,校园内掺杂民房,校车严重超载,校园周边隐患较多,特别是幼儿园和托管中心无证经营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贾继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防汛安全重点排查的隐患:在建电站施工弃土影响行洪,非法采砂,无防汛安全预案,尤其是平阳坝河道汛期安全防范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水利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陈泽新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建筑施工程重点排查的隐患:私人建房安全管理跟不上、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宜巴高速在建工程存在诸多隐患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苏宗立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的隐患:重大工程特种设备安装、使用过程违规,使用管理不到位,设备老化、超期运行,特种设备不主动注册登记、按时检测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质监局、安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陈文红、潘世奎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旅游安全重点排查的隐患:旅游景区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备、漂流木船及旅游公司游船无合法手续及证件过期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旅游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责任人为徐鹏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排查的隐患:无证经营药械,经营过期药品,非法行医及饮食卫生等问题。(责任单位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高龙泉、胡才芳、李军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其他行业(领域):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水利、消防、电力、农林机械、民爆器材等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排查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
要逐步规范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包”排查整治责任制。实行政府领导包行业,主管部门包系统,企业负责人包隐患制度。二是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排查一个,登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各领域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实行月报告制度,报告到县安委会办公室。三是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各经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领导五到位,使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受益,谁整改”的原则,今后各乡镇、各部门在报告安全隐患的同时,必须报告采取的措施,凡是只报告隐患、不采取措施“一报了之”的,一律转办到报告单位。四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交办及挂牌督办制度。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仔细梳理,对出现重大隐患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实行交办和挂牌督办制度。五是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分级管理制度。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即查即改;较大隐患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制定方案,先应急处置,后彻底整改。六是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各乡镇或主管部门要排查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并搞好登记建档,加强监管,加大监控的频率和力度,做到心中有数。七是隐患排查登记、销号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隐患排查整改及时登记,及时销号。八是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对于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经证实属实的,视情况给予20—200元不等的奖励。
四、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落实今天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本次安全生产督办检查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已分地区、分行业下达了督办通知单,今天在大会上要大家亲自签字领回去,意图很明确,就是要参会的各位同志回去后,及时给主要领导汇报,引起主要领导的重视,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督办的隐患,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在规定时间整改不到位的,由县安委会进行通报,主要领导到县安委会说明情况。
(二)搞好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煤矿行业始终是安全监管的重点行业,当前所有煤矿停产停建,接下来就面临着复工验收。各产煤乡镇、县安监局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做好煤矿复工验收工作。要按照州县关于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要求,分生产矿井、技改矿井、整合矿井、事故处置矿井4种不同的类型,实行分类验收。生产矿井和标准化矿井优先验收;技改矿井必须制定技改方案,要关闭或者封闭不复合规定的工作面;整合矿井必须制定整合方案后在进行验收;发生事故的矿井必须处罚、整改到位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一是驻矿安全员、乡镇、县验收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尽责,要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复工验收关。签字的程序,县安监局由分管局长签字后局长签字,然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乡镇由分管乡镇领导签字后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然后报县政府分管领签字,最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报州安监局、州经信委备案后方可复工。请有关部门注意,“三材”的审批必须见到煤矿开工令后才能发放。二是对县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执行到位的,以及1—5月“一费制”缴纳不到位的,乡镇要首先把关,不予受理,县安监局要将处罚情况通报给乡镇,以此扭转少数煤矿企业对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指令和要求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执行的状况,从根本上提高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三是加强停产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监局、各产煤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巡回督查。驻矿安全员必须到矿,每天将所驻矿的情况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再将情况汇总后报告给县领导,以后要逐步建立起这种报告制度,请安监局认真研究。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0〕13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函〔2010〕29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把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重点强调以下几个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由县安监局牵头,抓好煤矿专项整治和复工验收工作。二是由交通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宜昌海事处、旅游局、县地方海事处和有关乡镇开展一次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三是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安监、交通、交警、运管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督办检查,尤其是要对“三无”车辆、非法载客车辆及“三超”行为严厉打击,全面落实交运发〔2010〕210号文件及县政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四是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其它行业由主管部门负责与乡镇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从6月1日起,各专班、各部门、各乡镇整治结束后,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创新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即将到来,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和启发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逐个搞好排查、梳理、评估、登记和建档,落实监控和整改责任,实行分级监控和动态管理。我在这里提醒一下,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以下七类:一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二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如火药、弹药库,毒性物质库,易燃、易爆物品库;三是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四是企业危险建(构)筑物;五是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六是锅炉,包括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七是压力容器。
(六)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安监办主任必须专职,安监办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人,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的配备必须一矿一人,要综合考虑年龄、能力、作风、身体素质等因素。县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安全监督员作为安全生产联络员,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便于工作联络。
同志们,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让我们搞好每一个隐患的整改,抓好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不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今年不再出现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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