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运动会,我就想起在以前学校的运动会上蒙受过的冤屈,那些让人咬牙切齿的不白之冤。
在运动会上,原本是参加长跑的我,这次却担任起篮球队员和跳绳比赛的队员。我的跳绳比赛的成绩栽在了一位耳背老师的耳朵上。 我上场了,竭尽全力地跳绳。“一、二、三……”我发挥正常,在一分钟之内没有一次被绳子勾倒,如愿以偿的跳了191个,甚至有些出呼意料。“赖伊诺!”“191个!”“哦?91个,不努力不行的!”天哪,少了100个!登记成绩的是学校绝对严格老师,号称“严肃老头”。我不敢向他说明,谁敢和他喊冤呢?!我只得当成发挥失常被老师“劈头盖脸”地批评一顿,暗自叫苦。 而篮球比赛更是冤,我被人恶意绊倒,裁判不但没有判罚,还装作若无其事。 比赛开始了,我很轻松地投进了一球。正当我洋洋得意地准备投第二球时,却被对方一位僵着脸的“胖妞”给绊倒了。那该死的裁判仿佛瞎了眼睛一般没看见。我的脚扭了,瘫坐在场上,裁判还是见“死”不救。最后,暗中叫苦的我被队友们扶回了休息区,换人!没有过多久,那死皮赖脸的“胖妞”又开始了行动。她一拳打在了咱班的“弱女子”身上,害的她直咳嗽。刚想告发她,没想到她居然没事人一般走开了。这气得被打的同学咳嗽地更厉害了,又是换人!真是岂有此理!比赛结束了,她们以6比2胜了我们。 这些在运动会上接二连三发生的“冤情”,使我气愤,对不公正的比赛恨之入骨,同学们的比赛热情都被这有眼无珠的裁判的误判给浇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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