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业投入与促进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对策
农业是一种弱质产业,受市场变化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且生产方式的变革受一些客观因素干扰而迟滞,因此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帮助。总的来说,我国对农业的财政投入不足,阻碍了农业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这是需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问题及其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1.财政对农业投入数量过少,无法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建国50多年来,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总量约5000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6.5%左右。其中:解放初期占财政支出的5%左右;其后,在"二五"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有所增加,达到10%左右;再后,在"***"时期又有所下降,比重大约在8%左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0余年间,财政支农的力度又有所加强,提高到了10%;但90年代以后财政支农的力度逐步减弱,特别是最近几年相对数降到了历史最低点,仅为财政总支出的3~4%,无法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据统计,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般保持在10%左右,像印度、泰国、巴基斯坦等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占到财政总支出15%以上,大大高于我国的水平。
2.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不合理,生产发展后劲不足,制约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支出通常分为两大类,即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简称"农口事业费")。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护补助费,支援农林生产组织资金,农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农村水产补助费以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等。农口事业费主要包括:江河治理费、水利设施补助费、飞机播种造林种草补助费、农业科教和技术推广费、森林、农作物、草原、畜禽保护费、特大抗旱、防汛费等。据统计,数年间我国60%的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和气象事业的发展,直接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的仅占40%左右。从而导致农用水利基础设施越来越差,雨不能排涝,旱不能浇灌;土壤质量越来越差,综合肥力日益下降,推广速度越来越慢。这种状况必然造成农业发展环境恶化,生产发展迟缓,农民收入徘徊甚至下降。
3.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地区不平衡,影响农业均衡发展,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在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整个投入中,地方财政是大头,其份额往往占到80%左右,但当前的问题也主要在地方。从改革以来的长时期看,地方财政的农业投入,从预算的安排到预算的执行都表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想投入多少就投入多少,根本没有一个标准或依据。从实践看,沿海地区财政支农的力度大一些,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农的力度小一些。有些地方甚至在财政支农相对数大幅度减少的同时,财政支农的绝对数也在迅速缩减,这是十分令人担忧的。这种状况不加以改变,必然影响到我国农业的均衡发展,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差距,也必然会日益扩大。
4.财政支农重点不突出,投资效益底下,农民增收不明显。表现在:一是在当前财政较紧张的情况下,没有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选择为资助重点,而是有些撒胡椒面现象,流通、消费、保险、价格等,什么地方都给一点,又什么地方都不多。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投资效益底下,农民增收不明显。二是目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系统内部属多头投放,基本上各司、处、科向农业都有一定的资金投放权,不是一只手在运作,而是多只手在操作,没有形成一致的力量,往往导致整体目标不明确,资金投不到急需的地方,从而影响了资金投放的整体效益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改革农业投入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1.加大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投入,彻底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科技水平落后的局面。农业基本建设主要是反映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的问题相当严重。一些地方五、六十年代建立起来的水库、桥梁等长期失修,已不能使用,想排水排不掉,想灌溉灌不了;还有些地方急需上马一些农田水利设施和乡村道路,因为没有资金而只能搁浅。农业科技主要是指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发明和推广。邓小平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发展农业生产必须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加大农业基本建设和科技投入,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中央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保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业科技发展有充足的资金。二是通过立法完善农业投入体制,确保农业
投资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地方财政将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投入农业基础设施。三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对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四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普及,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利用率,使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五是提高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工资水平,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2.加大农业补贴支出,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农业补贴,是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途径,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补贴的部分太少,今后必须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增加财政支出中农业生产性的比例,尤其应加大直接用于农业补贴的部分,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二是实行农产品保护价格政策,并根据国家的财力状况,逐步扩大保护价格的范围。三是建立生产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农产品的储备制度。丰收时,政府收购;欠收时,政府销售,以避免农产品价格随农业产量的变化而大起大落。
3.积极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税费改革不仅是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重大变革,也是解决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从安徽等试点地区的情况看,税费改革的难点是县乡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尤其是农村中小学老师工资费用较大。针对这种情况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中央财政继续增加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二是实行精兵简政,大力压缩县乡政府机构人员,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农村教育事业,降底农民供养比例,从根本上堵住加重农民负担的源头。三是实行"费改税"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统一收费的标准和方法。
4.抓好内部管理,保证支农资金真正到位。一是抓好年初农业预算安排。安排好年初的预算不仅关系到增加农业投入,而且也是保证支农资金落实到位的前提条件。各级财政部门都要从年初预算入手,做到预算早成立、早下达、早拨款。二是要明确全年农业支出进度目标,要努力实现支农资金的均衡支出,保证农时需要,防止年终突击支出,没有效果。三是做到财政支农专款专户核拨制度,减少资金流转环节,防止资金滞留,提高资金到位率。为此,可把资金自上而下直拨到资金使用单位,单位支出直接到财政部门核销。上下级财政之间由本级配套组成的专项资金的拨付,实行先入后拨办法,即先由下级财政部门验证核实后,上级财政再拨付资金,资金配套未落实的,上级财政不予拨款。四是要建立财政支农支出按月通报和考评制度。利用通报方式督促下级财政部门,特别是政府领导了解、关心和重视支农支出进度问题。通过考评,对完成支农支出进度好的、资金到位及时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这个办法可以激发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抓好财政支农工作的积极性。五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到位。可组织若干检查督促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确保资金的到位。还可以实行支农进度承包制,奖优罚劣,应用激励机制,推动财政支农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切实解决资金困难,灵活机动地采取特殊措施,保证资金的及时全额到位。可采取全省或全市统筹使用的办法,解决个别贫困市、县的资金困难。
5.划分各级财政支出事权,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中央一级的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关系到全国整体利益的事情上,省一级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关系到全省利润的事情上,市、县一级财政支农主要用于市、县利益的事情上。事权一定要划分清楚,这样才不致于相互推诿,贻误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还要严格规定省、市、县财政支农力度或比重,并且对以后逐年增长的百分比及收益率也要有具体的规定,并要把它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也才能把这一事情真正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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