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冷如冰鉴的眼眸透出无情的杀机,好似一丝余光便可破灭一颗流淌着热血的心。告别了混凝土般灰黑的毛发,换上貌似柔情的白装其实不然。修长而尖锐的獠牙,泛着丝丝血光,贪食了狮子的肉,老虎的魂,飞鹰的血,我来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霸主,当然我不削于与人对峙,因为他们极为丑恶,堪称公敌。粗壮的四肢带给我敏捷,结实的身躯保护着连我都瞧不起的热血之心,我是王,我来自遥远的北方,他们都称我为“白狼”。
我在春意盎然之际崛起,带领我的种族征服我的每一寸土地,因此我变成了嗜血狂魔,我爱喝血,我喜吃肉,这是本性,每一匹狼的尊严。就这样,无数的嗜血狂魔给脆弱的生灵带来了噩耗,我也因此得到了我梦寐已久的家园,失而复得的“家园”。
我在夏天开始尝试巩固我的家族,我因我的毛发而自豪,因此我不屑于所有灰黑色的垃圾,当然我尊重他们扔给他们自由与温暖,我仍嗜血,渐渐发觉它变成了习惯。
秋天噩耗如期来临,第一次察觉到我是如此的渺小,渺小到不堪一击——人类将我们包围。我再次唤起狼的本性,大家厮杀,眼睛泛着血光,好似回到了那年春天,可惜面对猎枪我毫无办法,就这样眼睁睁葬送了我的整个家族。而我也正是因为这身毛发别囚禁。
冬天我遇到了我自认为人生中的公主,一匹配得上我毛发的母狼,我们被共同囚禁着,可我终究打不起任何精神,冰冷的牢笼早已将我眼中的狂热洗涤,剩下的只有透骨的冷意,我想要突破牢笼,我想要将他们斩杀殆尽,我甚至想抛弃高傲姿态下认定的终身伴侣。呵呵,太荒谬了。我依旧无能。
又是一个春天,我被一个好心的人家收买了出去,当然还有我貌似的妻子。他们将我放归山林,蹲踞一年的身躯早已失去了活力,我凭直觉回到了战争的地方,仍旧尸骨骸骸,我仰天长啸,我卧在一具早已面目全非的骸骨边长啸,我赶走了那匹白狼,带着我的孤傲回到我初始的地方将她埋葬,获得重生。
好书伴我成长
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过去,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它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与人生的真谛。在人的一生中,都要看许许多多、形形色色、不同风味的书,下面我就来写一下我开始看书到的经历吧!
我是从一年级时开始正式看书的,那时我虽然懂得的字不多,可还是硬着头皮把一本书给看了下来,而且还读懂了主要内容,当时啊,我真是高兴极了!
二年级了,我虽然比一年级的时候多懂了一些字,而且还学会了拼音,就死缠烂打的缠着老妈给我买书看,但还是要拼音读物的,看到不懂的字就可以用拼音拼出来了,这样的书我已经能完全看懂了,这种感觉真爽啊!
三年级到了,我已经不满足那些拼音读物了,开始看《三国演义》,里面人物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我都感受到了。虽然最后的结局还不错,什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可是主角死光光了,还是让我悲伤。
四年级的时候,我突然喜欢上了寓言,寓言虽然是短篇故事,可里面却蕴含了人世间的道理,并且经常讽刺那些愚不可及的人,用意是叫我们不要向那些人学习。
转眼间我已进入五年级了,开始看长篇小说了。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哈利?波特》系列了。哈里和朋友们那固若金汤的友谊,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还有哈里面对邪恶那毫不畏惧的精神,更是令我终生难忘。更重要的是,哈里让我懂得了比赛第二,友谊第一的的深刻道理。
书,像我的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一个伴侣,更是一个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大脑充满智慧,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
我永远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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