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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的教训

作者:杨国庆 2015-12-28

不久前,有位朋友向我诉说了一件“倒霉事”:她3月19日去报亭买报纸,结果买回去一看,那报纸上标注的出版日期却是3月11日。问她有没有去找那家报亭要求退换,她却应了一句:“换什么呀?不就几毛钱的事吗?大老远地跑去换还不够费劲的呢!再说,人家也肯定不会承认的。就当买了一个教训吧!”

对于一个维护自己消费权的提醒,她却一口气回答了这么多“花钱买教训”的理由!看似很简单的事情,细细想来就不觉得简单了。对于自身权益,一个朋友有这样的想法,一个班级呢?一个学校,乃至一个国家呢?买到过期的报纸、换到假钞、个人隐私被公布、大学生打工得不到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每天会有多少这样“简单”的事情发生呢?每天又会有多少这样的大学生在忽视着自己的权益呢?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大学生群体何以普遍存在维权消极的问题呢?笔者认为,这主要与大学生自身成长经历有关。大学生是集知识、能力、素质于一身的知识群体,但因其生长环境主要是学校,大多数学生还处在象牙塔阶段,没有深入接触社会,对各种社会现象的认识程度、分辨能力、思考能力也仅仅停留在单纯学生的高度,加之自身法律知识缺乏,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缺乏主动维护权益的意识和拿起法律武器的勇气。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发展程度的标志和象征,而当代大学生却恰恰忽略了某些最基本的要求,权益观念模糊,维权意识淡薄,这样的现状是不是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呢?

3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民事诉讼案:一个大学生因北京地铁复八线车站设置收费厕所收取五毛钱如厕费,把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退还五角钱的如厕费,并就复八线未设免费厕所一事向纳税人做出书面解释和书面道歉。他就是被China Daily誉为“维权战士”的大学生——郝劲松。他的行为为大学生维权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同样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呢?笔者认为,作为大学生首先要做的是提高防范意识和观察能力,在消费、就业等问题上丝毫不能马虎,善于询问,善于观察,从自身避免权益受到侵犯;其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第三要深入认识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对社会上各种现象的认识与思考。

正是由于我们的一次次轻视,一次次放纵,一次次的包庇,不法分子才有机可乘,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才在我们周围蔓延开来。可能维权的道路不是很顺利,但是我们的社会需要我们这样做,如果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捍卫,人人争当维权卫士,相信大学生群体会更好地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我们周围的社会环境也会渐渐得到净化。所以,大学生们,请握紧手中的权利吧,记得郝劲松的话:“今天你可以失去获得它的权利,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中国现在这种状况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长期温水煮青蛙的结果,大家会觉得农民的土地被侵占了与我何干?火车不开发票偷漏税与我何干?别人的房屋被强拆与我何干?有一天,这些事情或许就会落在你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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