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外地人,听不懂温州话,更不会说温州话。所以在我们班的班规里有一条:不能说温州话。可能是我们班主任不想听到我们用她听不懂的“外语”对付她吧!我们可不是要成心和班主任对着干。只是这个规矩反而让我们越来越想说温州话。这也正是:失去的东西才是最美好的。
刚开始,我们想说温州话的时候,还能克服着,不让班主任听见。只是私底下说说。到了后来,当我们看见那条班规——“不能说温州话”时,我们都不由地说上一句:“我提啊!扶国力类乐呀!”(哎呀,不说受不了的啊)。当小马同学大声说出这句地地道道的温州话时,班主任听见了,“看吧,管不住了吧!刚才说的什么话啊?”全班同学说道:“遇就物!”(温州话)班主任疑惑地问:“什么?”这下,我们才改过口来,说:“温州话。”“小马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一位同学站起来说:“他不说温州话受不了。”“怎么受不了,在学校就是要说普通话的!”
后来,我们在班会课上为夺回说温州话的权利展开了辩论。小李站了起来,说:“现在教育部门都提倡学生学方言。我们有这个热情去学习自己的母语,为什么不让我们去尝试呢?”同学们同意地点了点头。但是班主任就是不同意,“不行就是不行。”我们知道班主任已经是理屈词穷,马上要被我们打败了。为了彻底说服班主任,又一位同学站了起来,说:“既然现在地方课程都要求学习我们的母语,就应该把以前的不足弥补回来,难道不是吗?而且老师您最好也要学几句,入乡随俗吗……”
班主任终于勉强地点了点头,说:“那以后上课不能说温州话,别的时间可以,行吗?”我们异口同声地说:“窝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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