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宠物_
我家以前养有两只可爱又有趣的小乌龟。
它的身上背着一个日夜陪伴的“家”,它的头和我的拇指一般大。眼睛像绿豆那么小,圆圆的,可爱极了。我最喜欢它的眼睛了,它的眼睛转的时候,我都快要被它的美丽所倾倒。
别看它小,它的脚可有力了。记得我第一次把它放在我的手心里时,突然,它猛地一蹭,脚上的“指甲”狠狠地刮了我一下。原来它想试探我有没有坏心眼。它看见我无动于衷的样子,相信了我。它轻 轻地爬到刮“伤”我的地方,轻轻地“揉了揉”我的伤口,好像在请求我的原谅。我笑了笑,想用手抚摸一下它的头,可没想到,它竟把头缩进壳里,连脚和手也不例外。我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很可 爱。
每次我放学回家,都最先去看小乌龟。记得有一次回家,我把两只小乌龟放在桌子上,在它们两侧放上两条红绳子,并分别设立了起点与终点,我想给它们比个赛,看看谁最快,时间分别是多少。比赛 开始,它们一蹭一蹭地爬过来,好像要摔跤似的,让我哭笑不得。时间过去了5分钟,两只小乌龟终于爬到了终点。嘿!这两个小家伙还真团结,竟同时到达终点。我嘟着嘴说:你们啊,一点竞争感也没 有,难怪落得个‘世上最悠闲的动物’的名称。“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把刚买来的红色的,像心形的小卵石放进水缸里。两只小乌龟一齐游过来,在红色的小卵石旁游了几圈,它们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不敢靠近。忽然,其中一只小乌龟张开嘴巴 向它咬去。哎哟!小乌龟赶紧松开嘴巴,往后退,原来它以为那是一块肉。我急忙解说:”这是一块‘红心石’,是来和你们做伴的,它不会伤害你们。“两只小乌龟似乎听懂了我的话,一起游过去和 它玩耍。我真为它们又多了一个玩伴而高兴。
时光飞逝,放假了。我要和爸爸妈妈回外婆家,我依依不舍地把它们寄托在一个好朋友家里。等我回来,一个不幸的消息传到我的耳朵里——小乌龟死了。我的眼泪如潮水般涌了出来,不可制止,朋友 和爸爸妈妈都在一旁不停地安慰我。过了好一阵子,我终于停止了哭泣,跟着好朋友一起来到了埋葬他们的地方。我又想哭了,但我又忍住了,我不想让它们看见我哭。小乌龟你们安息吧,我会记得与 你们不可替代的美好时光。
篇二:我的宠物_
我的宠物叫稀饭,是我姐姐给他取的,嘻嘻,还好好笑呢!
春节的时候爸爸帮我和妹妹各人买了一对小仓鼠,并说看看你们俩谁养得时间长些。弟弟的小老鼠第二天就死了一只,估计是第一天被她捏得太狠了(当然他是因为太喜欢这个小老鼠了)。另一只 因为咬了他一口,当然也没有好下场,没过几天也让他折磨死了。唉,可怜的小仓鼠呀,谁让你们这么命苦碰上这么个野蛮又凶悍的主人呢?
相比弟弟的老鼠,我的一对金狐银狐就幸福多了,遇上我这么个富于爱心的好主人。我每天一早起床先去看看小仓鼠睡醒了没,和它们玩一会才去刷牙洗脸吃早餐。下午放学一回来放下书包自己来 不及吃东西就先喂我的小宝贝们吃东西,还特意去超市选购了它们爱吃的瓜子和玉米,还不忘记给他们喂水和吃点青菜。每一周我还会给它们的家打扫干净,换上新的木屑,希望它们住得更舒服一些。
我的一对小仓鼠一个金黄色,一个银白色,所以叫金狐和银狐。它们非常的可爱又听话,每次我站在他们的笼子边时,它们就瞪着一对清澈的小眼睛看着我,似乎等我来陪它们玩。我把它们从窝里 抓出来放在手心里,小白鼠会顺着我的手臂一直往上爬,小金鼠胆子小,趴在我手心里一动不动,然后用它的舌头舔我的手心,痒痒的,超可爱的。每天早上小金鼠起得很早,一早就开始早锻炼了。它 最喜欢的运动就是爬杆,它可以爬到笼子的顶上,用它的小爪子抓这铁杆子来回吊着爬个不停。小白鼠就不一样了,它是个夜猫子,早上趴在那儿睡懒觉,到了晚上就精神了,跑到小轮子里拼命地狂跑 ,有时可以跑上一两个小时不停的。有意思的是它们俩从来都是坚持自己的运动项目,从不轮换。我妈妈说:小金鼠是个体操运动员,小白鼠是个田径运动员。
但是这几天我的小白鼠不再跑步了,它总是趴在那儿一动不动,也不吃东西,连平时它最喜欢的瓜子喂到它嘴边都不吃的。不很担心它是不是病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今天早上起床,我看见我 白鼠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小金鼠似乎也知道小白鼠病了不舒服了,所以它也没有做它的每天必行的早锻炼了,而是静静地在小白鼠的身旁陪着它,是不是低下头舔舔小白。我看得真是心酸呀,不知道今 天放学回来,小白鼠能否好起来?!如果大家有什么养老鼠的敬仰请教教我吧!先谢你咯!
篇三:我的”宠物“_
少时的梦想,把自己的屋子布置成一个现在想来是花窖的样子。每当现在想起这个梦想,就忍不住要乐,因为另一个发小的梦想是有个家之后养一屋子猫,她没有实现,我也一样。不过,倒是刘老实现 了这个梦想,十七只猫,五只狗。每只猫和狗都有他们自己的名字,刘老说起他们来,宛若个个都是他挚爱的孩子,送猫成了嫁猫,还要考察一下对方的家庭背景,嫁的太远了不成,平房不成……
工作不是太忙,就是太远,真的没有时间去养些什么,试着学着去无代价的付出爱和关心。但是不喜欢房子里空荡荡的。于是,那年,刚刚到昌平,要了一只拇指大小的芦荟,小吊兰,买了小时候爸爸 办公室里那种的蟹爪兰,一到春节附近,艳红色的花朵个个重重的争先恐后的垂下来,分外的喜庆。这些都好活,而且净化空气。
一晃快四年了,有时间想起来,就浇浇水,没时间,几乎就忘了她们。姐姐暑假过来,看着阳台那棵芦荟,惊呼,怎么养的,这都长疯了!是呀,快四年了,这只有拇指大小的芦荟都已经快到我的腰间 了,中间换了三次盆,下次从那里给她找个合适大小的盆呢,有些发愁。
肉质茎的植物,不是我的最爱,以前的我最喜爱的是那种姣姣滴滴的名贵的花卉,像低眉浅眼的女子,分外的妖娆,分外的娇艳欲滴。岁月的流逝,爱好也有了改变,尤其看着这天天长大的芦荟。
很安静,要求不很过分,充足的阳光,和想起来才会提供的水分,没有过多的爱,但是永远不气馁,不自卑,永远用有如双手的枝叶向天空拥抱伸展,永远知道自己的方向,自己的追求。简单的心情, 简单的愿望,没有抱怨,没有不平衡。看着她,我有些汗颜,但也有些向往,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够这样宁静,平静的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简单的条件,简单的生活,不为物喜,不以己悲。
相信轮回,前世后世都为女子,绝对对立的性格,而现在的我是中间体,做不到那样宁静,这是必然的过程,也是幸福的过程,痛并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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