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远古人类的迁徙,到新航路的开辟,从徒步旅行,到发明能飞越大洋的飞机:人类从来就未曾放弃过对遥远地方的渴望。 是否是距离产生美呢?还记得知名影星梁朝伟发过这样一条微博:搭乘早班的飞机,到巴黎的广场,喂鸽子。一坐就是一个下午,……这才叫生活。虽说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离普通人还有点距离,但这样的感觉的确不错。只是他为何一定要去巴黎呢?难不成中国就没有地方喂鸽子?地方一定是有的,但感觉就不同了,也许鸽子长得并无差别,可是远方的鸽子却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就像是现实与梦想的差距一般。也许在梦中,有冥冥指点。 司徒雷登,前燕大校长,也曾是美驻华大使。他从小在中国长大,怀着对中国无比的憧憬,回国几十年后,他又回到中国创办了燕大,似乎这里才是他的故乡,他做了许多好事,却做得自然而然。尽管他被迫在中美关系不佳时当上了驻华大使,但他尽力为两国友好关系而努力。时势不利于他,当他无奈回国那一天,他回眸,看向辽阔的神州,眼中的离愁似在诉说,这里才是他的故乡,才是他灵魂的归宿。 他的肉身回了国,心灵留在了远方,远方的他乡,有他的故乡。 这不禁令我想到了许多前来中国传教的外国人,人字两条腿,自然是用来漂泊的,但漂泊不定的人们是否都能在他乡找到故乡呢? 我想2011感动中国胡忠、谢晓君夫妇,一家子本生活在大城市,却跑到了边疆去支教,小的还在读书,大的身体不佳。远离故乡,到了环境恶劣的他乡,一家人活得很艰苦,可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是在作秀么?不是,他们分明就是在那尚不发达的草原上找到了他们的家,在远方的他乡寻到了故乡。 好像有一首诗说:却把他乡作故乡,而我却从那些人身上发现,他乡也有故乡。他乡的故乡在远方,是一首诗,不一定音韵绝美,但包含生活的美好;是一簇火,不一定炽热,但恒久不灭;是一种缘,不一定明了,但时机一到你便会找到。 张爱玲有一句话,我借来套用:故乡,总是近而熟稔,时间一久,红的不免成了一滴蚊子血,白的不免变了一粒白米饭。而远方的故乡,尽管也是故乡,但却也是心头一点朱砂痣,是窗外一抹白月光,念想总也挥之不去。 我想,我心中一定也有对远方的渴望,每个人都免不了要漂泊,但我不会害怕,我想我会在远方遇见那抹白月光,找到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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