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刮痧》观后感
刚看完一部电影,中美合拍的一部反映中西文化冲突的电影,讲述了祖孙三代的真挚亲情,本人非常喜欢里面的爷爷(朱旭饰演),非常朴实的一个中国老人,来美国陪伴儿子一家三口,因为不会讲英语,所以只能看别人的表情、动作,去猜测他人的大概意思,而且就是因为不懂英语,看不懂药瓶上的说明,所以孙子肚子不舒服,给他用了中国的传统治疗方法----刮痧,刮痧后身体所表现出来的迹象就是一道道的瘀痕,被美国人认定为是在虐待孩子,引发了一场父子被迫不能相见的悲伤剧情,只因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有里面的一些语言、行为上的分歧,在中国人看来不足为奇的一些言行,被美国人疑惑不理解,分离的痛苦,被社会法制的约束,无法正常沟通的中西方文化,站在每个角度都不是错的,在看对方的角度上,对方又好像都是错的,无法消除的冲突,尤其是原告律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扭曲解读,终于激怒剧中父亲许大同(梁家辉饰演),为了捍卫中国的传统形象传统观,怒喝对方律师,看到这里确实觉得出了一口气,但是却在庭上输了。两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对事物解读的不同,让事情进一步恶化,其实当他们真正的去了解了中国文化,他们最终会知道的。于是就有了这个剧情,大同的老板兼朋友亲身去感受中国传统,融合到中国的文化中亲身体会时,他发现原来刮痧被中国认同的正确治疗方法,不是伤害身体的,当了解之后这种冲突是可以化解的。观看此剧时,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大同父亲对祖国的思念,一方面对能言行从容的祖国的向往,另一方面又对儿孙的不舍,年老体弱的老人不能轻松地快乐地生活,多么的让人感慨。观看此片我几乎都是泪如雨下,一次又一次地模糊了双眼,其一对此片剧情的感动,再者想起了自己已逝的父亲,多少次想象父亲年老时会是什么样子,让人心酸的感觉。
篇2:《刮痧》观后感
上周周末观看了老师推荐的电影《刮痧》,感觉影片非常好看,有几个出彩的看点,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跟大家在这分享一下。我认为《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却成为了丹尼斯父亲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闹到了法庭上去。在法庭上,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对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件小小事情的刮痧,为什么一到美国就变成了一件要打官司的麻烦事了呢?刮痧在中国经历了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一到美国也变成了虐待儿童的违法行为了呢?这些问题都很自然而然地引起人们对它的思考。
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许大同一家的飞来横祸归根到底也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是由于中西文化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由于法院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因为中西文化差异对法院判案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着的因素,它不可能会成为许大同一家飞来横祸的直接制造者。只有当文化差异或者说文化盲区不被认识时,才可能造成法律的不公正,才可能给许大同一家带来横祸。
这部片子中的主要线索——刮痧来说。刮痧作为中国的一种医学文化,在中国流传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然而,在美国的文化里就没有对刮痧进行“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不为美国人所知也不奇怪,丹尼斯背部所留下的刮痧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一种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作为一个法治的国家,不能因为人们对刮痧的不了解或是不承认而没有对刮痧这一证据进行认识和核实,也不能因为中国文化的与美国文化的不同而进行排斥不加以考虑。
因为法律讲求的是正义,法院判案讲求的是事实。然而,在这部影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还没有真正了解刮痧,还没有真正了解文化差异或是文化盲区的情况下,法庭就作出了剥夺许大同对儿子扶养权的决定。这无疑就是对违法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最终造成许大同一家悲剧的产生。
设想下,如果法院能够切实地去了解刮痧,去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它还会作出如此荒唐的判决吗?我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许大同一家的不幸,与其说是中西文化的差异所致,还不如说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看得出这是那位美国律师为了赢得这场官司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这一切的一切在中国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然而,在这部影片中,这些不可思议的做法却成为了说明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证据还得到了法院的认同。这难道是中西文化的差异的错?不,在我看来,这更多的是没有对指控许大同有暴力倾向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的错。那位美国律师还能把它作为赢取官司胜利的手段吗?我想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言以蔽之,这也说明了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所致。
父爱,这是影片另一个闪光点。影片中许大同在听证会上表现的急躁冲动,与他作为一位工程师的性格完全不同,我认为是因为他对将要丧失孩子监护权的焦虑以及恐惧造成的。影片中许大同冒着触法的威胁,偷偷带走孩子。随后警察发现他们。为了不让孩子知道真相,他带孩子玩起了警察捉小偷的游戏。这个场面轻松快活,孩子在愉快中睡了。而影片结尾许大同攀爬9层楼,把他对孩子的爱推向顶峰。影片另一场父爱是许大同的父亲对许大同的爱。如他找到检查官说明刮痧的实情,如机场泪流满面的父亲,以及痛斥大同乡逃避的父亲。这就是父亲对孩子的爱啊!
综上可见,在《刮痧》这部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归根到底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致使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所致。具体来说,许大同一家的不幸是隐藏在中西文化差异背后的没有对客观存在的违法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的不公证,法律与正义的背道而驰所致。
《刮痧》影片中许大同一家的不幸,就是由于没有对违法证据进行正确的认识与核实从而造成判决不公正的结果。在这个时候,最容易让我们想到的一句话,就是弗兰西斯·培根曾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也许有人会说《刮痧》只不过是一部影片,只是一种艺术,不足以说明什么。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艺术除了高于生活之外,它还是来自于生活。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不缺乏由于对违法犯罪证据没有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不公正判决的案例。
看完《刮痧》这部影片之后,再联系我国当前的法治现实想想,真是感慨万端。到底法律成为正义的代名词还需要多长的时间呢?记得曾经我在班中做过这样的一个调查,就是对法律的可信度的调查。但调查结果却令人感伤,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法律不可信,这不是因为法律的本身是恶法,而是因为司法的不公正从而导致法律不能代表正义的不可信。但愿意在不久的将来,法律不会因为司法的不公正而与正义背道而驰,至少也不会由于没有对违法犯罪的证据进行正确认识与核实而造成法律与正义背道而驰。那时,法律真的能够成为正义的代名词,在再一次对法律的可信度调查中,人们的回答都是这样:“是的,我相信法律”。
《刮痧》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有诸多的成功之处,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当然,事情最后得到圆满解决,法庭的起诉撤销。这种结果的产生,除了人正常的良知以外,更多的是由于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我想,《刮痧》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大同”,其目的或者其象征也就在此吧!如果说这部电影是一个寓言,其寓意也正在与此。
《刮痧》这部电影虽然只有100多分钟的片长,但是它所折射出来的精神内涵却不容小觑。透过《刮痧》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中美文化差异,更好在全球化的今天走向世界。但是我们还需要更多好得作品来开拓我们的视野。
篇3:《刮痧》观后感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梁家辉主演的许大同在美国打拼了八年,终于拥有了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一次,许大同六岁的儿子丹尼尔肚子痛,老爷子就用中国传统的疗法给孙子刮痧。结果,丹尼尔意外受了点外伤,在医院接受检查时,医护人员看到他背上的痧痕,怀疑这孩子在家里长期受到虐待,于是联系了美国儿童保护中心,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官司。
许大同虽然在美国生活了八年,却没有练就出“美国式”的思维,这使得他在这次官司中处处碰壁。在为他举办的颁奖式上,他的儿子打了上司的儿子,他要求儿子向对方道歉,儿子不从,他当着众人出手打了儿子,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后来,因为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后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因为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同不相与谋。”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曾经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可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尔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
影片在后半部分却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简宁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这里开始的。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介绍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终于明白了一切。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因为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择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终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起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然而影片也从很多方面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展示了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尤其是其中表现亲情的情节,几次使我落泪。在人物对白上,有中国式的含蓄与深情,也有美国式的简洁与幽默。中国方面的几个主演都是演技派的,自然不必多说。我这一段时间也去影院看了几部影片,都懒得写点感受,看来这部电影真的是“打动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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