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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浒传有感

作者:钦雯 2019-10-05

说到我国的四大名著,自然会想到《水浒传》,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水浒传》的全称为《忠义水浒传》,本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书中出现的人物有数百人之多,是世界文学史上人物最多的小说。我好不容易看完了全书,印在脑海里的除了栩栩如生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之外,最重要的还有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忠和义。

在我眼里,梁山上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个个都是英雄。其中“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都是惩奸除恶的大英雄,我非常崇拜他们。

鲁智深和武松都爱喝酒,醉酒之后会做出种种惊天动地的事。但我认为“花和尚”鲁智深和“行者”武松,这两人的行为还是不同的。

武松其实并不是个贪杯的人,他喝酒往往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比如在景阳冈,本来他也不是想喝许多酒,因为看到了酒馆的招牌“三碗不过岗”,他的豪气和霸气立刻就显现出来了,于是他就是要喝满三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俗话说“酒壮英雄胆”,他本来就艺高人胆大,再借着酒劲奋力搏杀,结果老虎非但没吃了他,而是变成了他的囊中物,他就成了人们奔走相告的大英雄,给当地人民消除了虎患。这顿酒,吃得好,吃得威风!

而鲁智深喝醉酒只是为了逞能。有一次,鲁智深和一些小混混们喝酒喝得太高兴了,看到旁边的杨柳树都不爽了,觉得有鸟屎,扰了兴致,居然又大喝几碗之后,把一棵千年的垂杨柳连根拔起,在场的人一片惊呼,掌声如同雷鸣一般,满足了鲁智深的“英雄心理”,哎,可惜了好好的杨柳树,招谁惹谁了,竟然遭遇灭顶之灾呀。可见,鲁智深并不是用武功为大家做好事,只是匹夫之勇罢了。

武松喝酒还是一种策略。一次武松知道蒋门神是个大恶人,几次去找他算账,可不见其踪迹,怎么办呢?于是武松假装喝醉酒,故意调戏蒋门神的妻子,达到了引蒋门神出来的目的。

花和尚呢?他只会喝得昏天黑地,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使性子胡来。有一次犯了寺规,有人说他坏话,有人用棍子打他,把他惹火了,把寺里的人都杀了,而这些人并没有犯什么滔天大罪,只是平白地惹了花和尚呀!事后,他也后悔了,可有什么用呢?可见,他是非常鲁莽的,行事不顾后果。而武松只杀坏人,这样一看,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两位大爷虽然都爱喝酒,但是鲁智深喝酒之后是一介莽夫,而武松喝酒之后却有理智有头脑,所以武松才是我心目中的“真英雄”。

《水浒传》主要思想倾向是宣扬忠义。其主要人物宋江被作者描绘成忠义的化身,如宋江刚上山,九天玄女降下的法旨中有“全忠仗义”,排坐次时天上降下来的石碣也有“忠义双全”。 当宋江被立为山寨之主时,他首先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宋江乃言道:“小可今日权居此位,全赖众兄弟扶助,同心合意,同气相从,共为股肱,一同替天行道?? 聚义厅今改为忠义堂。”宋江要把水浒英雄个性“血气刚猛”之无拘无束的侠义引导到“替天行道”的忠义道路上来,使水浒的个体英雄侠义服从于梁山泊集体的忠义。小说以“忠义”为指导思想来塑造宋江,并且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支“全忠仗义”、“替天行道”的武装队伍。而且小说在歌颂宋江等梁山英雄的“全忠仗义”的同时,也深刻地揭露了上自朝廷、下至地方的一批批贪官污吏、恶霸豪绅的“不忠不义”。

“忠义”的基本解释为忠心和义气。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而义呢?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字是春秋战国时代注册的专利,见诸儒、墨、法各家文本,主要是一种人际关系规范。然而,在当时和以后,对“义”的诠释和发挥,却歧异不一。简捷地说,统治者认为,你越是服从他,维护他,你就越“义”。而在老百姓看来,水浒英雄的杀贪除霸,劫富济穷,恤孤扶贫,才是他们心中应有之义。这种“义”的存在,使水浒英雄们彼此倾慕,心心相契,共同的人生趣味使他们聚在一起。培育出互相悦好,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情谊。“忠义”作为个体道德行为的当然之则,在正史里是超越具体个人的感性生命的。封建正史忠义观念强调的是道德准则本身的价值,在正史里面往往被描写为履行封建伦常而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水浒传》忠义观是一十分复杂的结构。一方面,忠义是忠于大宋天子,特别表现在宋江及一些朝廷降将身上,他们追求“封妻荫子、青史留名”,“忠义”是对国君之忠诚,表现为封建皇权主义思想。宋江在被奸臣以朝廷名义毒死前,还对李逵说:“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另一方面,忠义是忠于兄弟义气,忠于梁山事业,忠于朋友所托等,如在晁盖、李逵等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忠义既是江湖好汉间的团结战斗、无私援助精神,又表现为人格上的互相欣赏和尊重。忠义作为水浒英雄个体的处世准则和梁山英雄群体的政治原则,它同对一定的理想社会、理想人格的追求联系在一起,它也没有仅仅停留在观念上,水浒英雄一直以激烈的行为进行印证、践履。《水浒传》忠义观念虽然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同正统儒家的封建政治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毕竟有许多方面同正统忠义观念迥异:第一,正史忠义观念同普遍的天理相联系,理性原则优先《水浒传》忠义观念同个体的生存欲望相联系,感性原则优先,较多地渗入了意志的因素。第二,从忠义观念的社会功用来讲,正史忠义观念是封建统治秩序的肯定性因素;而《水浒传》忠义观念不时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的否定性因素,水浒英雄常常以忠义为名“杀富济贫”、“抢掳官廒”,他们要“掀翻天地重扶起,戳破苍穹再补完”“搅扰得道君皇帝龙盘椅上魂惊,月风楼中胆裂”。第三,从义观念的行为主体来说,正统忠义观念是一种普遍性原则,如黄宗羲在《原君》里所说“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对所有臣民尤其是官绅阶级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水浒传》忠义观念是少数天罡地煞的德性和行为准则,水浒英雄是历劫的天神,他们身上的忠义带上了神性的色彩,忠义并没有推及于一般人。

这是一个忠于朝廷、维护封建统治的较大的义士集团,实质上是一支身居草泽之中、心在朝廷之上的“忠义”军。《水浒传》第三十二回中第一次说出“招安”这个词语的应该是武松,他与宋江谈心,当宋江邀他一起去清风寨时,他说道:“只是由兄弟投二龙山去了罢。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宋江则说:“兄弟有心归顺朝廷,皇天必佑。”并请他:“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这表明在流落江湖时,武松、宋江等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落草”并非长久之计,仅仅是为了躲避自身灾祸的权宜计策。在梁山泊大聚义后,宋江在菊花会上“一时乘着酒兴”写了首《满江红》,词中有“中心愿平虏,保民安国。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除却奸邪目。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受到武松、李逵的反对后,他批评武松说:“我主张招安,要改邪归正,为国家臣子,如何便冷了众人的心?” 这些表明:梁山泊英雄聚义成为一个集体后,已不再如个体侠义那样快意恩仇,也不像如占山为王时那样仅仅为了小团伙的生存“打家劫舍”,而必须把英雄行动的目标转向到英雄发展、民众安全、家国保卫等方面丧,实现广泛的侠义与忠义融合,即成为“大力”、“大贤”、“有忠”、“有义”之英雄。对皇上的愚忠只是他们主张的“忠义双全”思想观念的最直观的表现形式,而最根本的含义则是他们身上固有的且具有普遍性的那种“忠孝节义”的心理特征。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并认为这种上下等级的区分具有不可违背性,要绝对遵从,否则就是以下犯上,不忠不孝;而这种等级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就是名望的高低、出身的贵贱、甚至年龄的长幼等等,简言之,这种等级秩序是天定的。我想,也是由于这种愚忠的心理导致了最后的悲剧。

所以,《水浒传》是一曲忠义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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