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荷,喜欢她的淡淡清香,喜欢它的淡淡粉红,喜欢她的亭亭玉立,喜欢它的濯清莲而不妖,喜欢它的柔情似水……
眼里,除了怜爱还是怜爱。就像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幽怨的少女,在梦里,挥也不去散也不去。除了她的身影还是她的身影,除了她的俏丽还是她的俏丽。牡丹?玫瑰?百合?菊花?面对这些后宫佳丽,我却像一位挑剔的美食家,一位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它们少了点什么,不能给我完全喜悦的感觉。也许这正是偏爱莲的原因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莲,让我觉得它就是花中之王,无可比。朋友说我过于喜爱它,忽略了其他花的美丽,也许是吧!暮春三月,百花争艳,牡丹芍药,艳丽妩媚,使人为之震惊;夏日炎炎,紫罗兰、玉兰散发淡淡幽香,祛除夏意,让人心旷神怡;秋高气爽,菊独傲枝头,正直傲洁油然而生;隆隆寒冬,梅独自争妍,不畏严寒,吐放清香,赞美之词不可胜数。但是,我仍固执地认为莲才是完美。
对莲的喜爱,使我成为百花不公正的裁判。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是非曲直,我们也常常是不公正。
夜深了,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被这个问题烦扰着。回忆的匣子被偷偷地打开,往事,重现眼前。
因对个别人的崇拜,我成为他的守护者,旁人稍有异议,便拳脚相加,小伙伴们对之畏惧,便缄口不语,使我内心稍稍喜悦;因和亲密伙伴要好,便不理事情对错,不分青红皂白,硬着脸皮要站在朋友一边;因对个人稍有偏见.一出现可疑之处,聚焦点便投向他;因为自己的喜好盲目顺从,人云亦云,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猛然发现,曾经,自己是如此没有主见,成了失根的兰花,追逐的浮萍,飞舞的秋莲,因风四散的蒲公英,我又当了生活不公正的裁判。
世界甚大,要认清每一事物,应抛开自我的个人感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像一棵巨松,扎根在山崖之间,不随山水、飓风而改变自己的位置;就像一棵独自开在山谷里的野百合,不管有没有人路过,仍开得那么鲜艳那么快乐。
爱莲,却不溺莲。爱生活,应该做个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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