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铺天盖地的鼠疫袭裹阿赫兰小城,一场灾难将生命连同人格一齐推至悬崖边缘,各色人,百态心,摊出自己的抉择—— 如医生里厄,理性至麻木,埋头医治疾患;如记者朗贝尔,绞尽脑汁,逃出围城团聚所爱;如小公务员格朗,无视鼠疫,看似滑稽地沉醉于渺小出书梦想;抑或如漂泊塔鲁,恋求圣人之道,盼保内心安稳—— 我可以看透所有人物的灵魂,除了塔鲁。他的生仿佛注定是一个悖论:他悟这凡尘最明,却活得最迷惑;他渴求人格圆满,却又处处撕裂——他反对高调的英雄主义,认定为消除社会不公而“不择手段”的社会改造是“善的恶”、“合法的谋杀”,故而在现实中盼成个“圣人”,试图做“无辜的凶手”,还已灵台清明。加缪玩笑般地在鼠疫收场时让他染上鼠疫,赐他一世长眠,或许才真正如其所愿,还其永久安宁。 塔鲁之死,是加缪对个人英雄主义的主观否决。虚幻的圣人情结,难戒的精神洁癖、乌托邦式的社会构想,终以死祭奠。 我以为,认真对待生命的人定会省察生命,但省察生命不等于穷尽生命。既然精神必须依附着形骸,否则将灰飞烟灭;既然我们必须向尘世汲取资源,否则将从云霄落入深渊,那为什么还要用痛苦的泪水去洗刷必须沾染的凡世尘烟?为什么要用熬干生命得到的鲜血去浇灌永恒的死茫空间?为什么如此执着,宁让此岸的无比真实与彼岸的虚幻梦境将自己撕裂! 里厄说:“我对英雄主义和圣人之道都没什么兴趣,我感兴趣的是怎样做人。”恰似现实中加缪在《杰拉米的风》中自白:“我关心的是活着的人的命运,而不是静观永世长存的天空。” 所以,加缪将小公务员格朗树立为故事中居下无双的英雄不足为奇。“他没有别的,只有一颗比较善良的心和一个看似滑稽的理想。这一点使真理回归原有的位置,使2+2=4,使英雄主义恢复它在追求幸福面前的次要地位。”格朗心不大,却刚好能盛下一个单纯而古老的生活希望。不同于金庸笔下“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抑或是漫威大片中的蜘蛛侠,他不是了不起的大人物,而是每一个生活的鼠疫中生生不息的人类化身,乐此不疲地打磨那唯一一句“在林中小径跨一匹栗色壮马的女骑士”,专注到永恒。 加缪让他在患上鼠疫后生还,也许正是对人类反抗荒诞现实的肯定。 荒谬,是命运的嘴角最诡异的笑。有两个人,敢于去揭发它,撕破它——让保罗.萨特和阿尔贝.加缪。显然,后者更加勇敢,并且亲力亲为,犹如为成群的食客们抢先品尝菜肴——试毒。加缪的思想是否可以被称为“哲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真正的普世价值,这一点至少要比标榜“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晚年萨特高明。所谓荒谬,最直浅的诠释即是现实与理想的落差性,而征服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瞬间清醒地意识到人类精神的力量”,于是“坚定地尽其所能地生活,而不试图超越人本身”。但在面对生活的荒谬时,死亡是太多人逃不了的宿劫——生理上的自杀或是哲学上的自杀。前者是肉体的招供;后者是自我理性的自残,以虚幻的天国作为荒谬的乐园。此二种之外,方乃加缪所尚——我的自由,我的激情直至我的反抗。发现荒谬只是出发点,反抗才是行动,其随笔《反抗者》充分呈现了“我反抗故我在”的命题。就像里厄抵御鼠疫,西西弗斯永推巨石、俄狄浦斯王破察命途,加缪心中的征服者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延续,有的只是现在,只是荒诞的清醒和有限度的理性,穷尽现在的行动赢得更富生命的激情。命运的大树虽难以撼动,但作为蚍蜉的我们却可由反抗而获得精神层面的高大,人与天命做正面冲突之时,人类的尊严亦由此彰显。这不同于堂吉诃德手持长矛直冲风车的鲁莽滑稽,又不是萨特的存在主义的消极悲观,更非阿Q的“精神胜利法”,而是近于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近于西西弗斯永推巨石的生生不息,近于加缪“隆冬里身上那不可战胜的夏天”。近乎绝望荒诞的宿命论背后,闪耀的是人类不屈精神的光芒。 我不希望把加缪当作存在主义者阅读。加缪就是一个由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和精神塑造的人道主义者,会犯错,会犹疑,但对于守护生命,守护道德,守护正义,守护人类真正普世而非被现实政治裹挟的精神价值,无论处于多么荒诞或矛盾的困境,加缪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道德生活的范本。 这本书所有的思考,包括加缪的思考,对于我们所处的社会,不应过时,不会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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